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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伦斯——前代‘迅焰’战团的大团长,红鹿大公国四大军团:‘明焰’战团负责公国守备,‘烈焰’和‘阳焰’战团是主战核心,而‘迅焰’是四大战团中最具机动力量的辅助战团,主要任务是协调各地战线。
柯伦斯作为一名身经百战的名将,如今却被绑在断头台上,雄鹿大公站在台前,宣布了处刑宣言。
而柯伦斯的罪名是:违抗军纪,反对大公国。
看着曾经的大团长如今落迫的模样,中年英武的柯伦斯是整个战团很有声望,不仅富有才干,同时也体恤部下,可以说是公国良将。
如果要说柯伦斯做错了什么,那就是他低估了大公对于反抗旨意的愤怒,人们只知道,柯伦斯反抗大公的意志,在针对东方蛮族的歼灭战之中,拒绝服从命令,使得整个歼灭战最终功亏一篑。
但站在台上的弥塞拉却很明白,正是由于柯伦斯的临场判断,才挽救了一场可以导致半数战军死伤的战局,而以此作为代价的则是红衣大公的威信。
然而对于红衣大公来说,没有什么比威信更为重要的,如果有人挑战红鹿家族的权威,哪怕是战团长也不会姑息。
“一定要做到这一步吗?”
看在台上的不仅有红衣大公,也有他的子女——红衣公子莱昂诺以及红宝石公女弥塞拉,还有很多红鹿家族的成团——比如新进入家族的传奇女骑士——‘优雅的闪光’亚莉珊女士,她是作为红鹿大公的弟弟,镇守南镇的守护者维拉斯公爵的新婚妻子,代替无法前来的丈夫参加刑罚的。
年轻的公爵夫人站在台上明艳动人,虽然刚结婚,但少妇风情仍然迷倒了无数台下的贵族和民众。
“是的,亚莉珊,还是弥塞拉,你们都给我看着,这就是我,雄鹿大公欧森的做法。
任何背叛我们红鹿家族的人,哪怕是大团长,甚至是家族成员,都是死!”
欧森大公紧紧盯着眼前的亚莉珊,仿佛就是在警告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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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霜是血债累累的魔界至尊,死后穿进一本宫廷耽美文,成了残疾将军祁雁的恶毒男妻。祁雁,雍国战神,因功高震主遭昏君忌惮,被废经脉,断双腿,赐婚男人羞辱于他,他忍辱负重,韬光养晦,终于杀了昏君一统天下。而原身将死于大军乱蹄践踏,死无全尸。新婚当日,苗霜被人掀起盖头,看到祁雁那张阴沉冷漠的脸,竟与他的死对头泊雁仙尊长得一模一样。苗霜呵。当恶毒反派是吧,没人比他更擅长。洞房花烛夜,他将祁雁一番羞辱,让一身傲骨的大将军拖着伤体侍奉于他,并骗他说已经给他种下情蛊,今生今世你只能爱我一人。祁雁看他的眼神冰冷隐忍,恨不能将他抽筋扒皮。发现祁雁藏在枕下的匕首,苗霜笑着挑起他的下巴,放蛊虫咬破他的皮肤,对他说这是生死蛊,从此以后你我同生共死,谁也别想独活。祁雁气得将牙龈咬出了血,几欲跟他同归于尽。得知祁雁的造反计划,苗霜羞辱他一个废人竟也有胆量行谋逆之事,又给他杀人于无形的蛊毒,让他去毒害大雍皇帝,对他说你的龙椅由我来坐,你的龙床由我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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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