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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冷的自来水从水洒中浇在林的肌肤上,激起阵阵战栗,但却令她仍沉浸在性爱中的身体迅速冷却下来。
红肿的下阴和满是青紫乳房已经渐渐恢复,她的身上已经看不见昨晚疯狂的痕迹,但林却心里清楚,昨天上过她的男人,可能比许多女人一生经历的都多——不算长子麦凯恩的话,昨天共有九十八个陌生的男人在她体内射精,整整一夜的纵欲更是让她几乎忘记了一切,恨不得就这样被男人轮流肏到死为止。
但她经过强化的精神力却让她恢复了理智,一次性被满足的虫群意志也没再骚扰她,让她终于清静下来,对自己昨天的表现简直难以置信——谁能相信她在几天前还是个标准的男人,如今就成了个标准的荡妇?
虽然对虫群意识对自己的影响感到恶心,但昨天并非没有收获。
就虫族方面而言,也许是因为刚好达成百人斩的成就,高贡隆多留下的大基因库再次开放,她获得了王虫的基因图谱,而且获得了新的能力——自我改造。
基因改造分成两方面,一者是对子嗣后代进行改造,一者是自我的进化之道。
但林目前并不想改造自己的基因,理由很简单:她需要一个正常的人类身份。
这就要谈到昨天的另一个收获了,认识麦克斯这个一方的地头蛇并非全无好处:一个空白的公民手环和一个装满了联邦币的手提箱,足以让她应付目前的所有困难。
获得一个公民身份对夸特星的居民来说就相当于一步登天,光是免费医疗这一块就足以让人趋之若鹜,至少林曾经日以继夜的在漆黑的地下干活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获得一个成为公民的机会。
林关上花洒,湿漉漉的走到洗漱台前,将一个小小的白色塑料环扣在手上,上面闪过绿色的光,这说明她的基因信息已经归入联邦档案馆,从今往后就是受法律保护的联邦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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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霜是血债累累的魔界至尊,死后穿进一本宫廷耽美文,成了残疾将军祁雁的恶毒男妻。祁雁,雍国战神,因功高震主遭昏君忌惮,被废经脉,断双腿,赐婚男人羞辱于他,他忍辱负重,韬光养晦,终于杀了昏君一统天下。而原身将死于大军乱蹄践踏,死无全尸。新婚当日,苗霜被人掀起盖头,看到祁雁那张阴沉冷漠的脸,竟与他的死对头泊雁仙尊长得一模一样。苗霜呵。当恶毒反派是吧,没人比他更擅长。洞房花烛夜,他将祁雁一番羞辱,让一身傲骨的大将军拖着伤体侍奉于他,并骗他说已经给他种下情蛊,今生今世你只能爱我一人。祁雁看他的眼神冰冷隐忍,恨不能将他抽筋扒皮。发现祁雁藏在枕下的匕首,苗霜笑着挑起他的下巴,放蛊虫咬破他的皮肤,对他说这是生死蛊,从此以后你我同生共死,谁也别想独活。祁雁气得将牙龈咬出了血,几欲跟他同归于尽。得知祁雁的造反计划,苗霜羞辱他一个废人竟也有胆量行谋逆之事,又给他杀人于无形的蛊毒,让他去毒害大雍皇帝,对他说你的龙椅由我来坐,你的龙床由我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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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