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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世事无常,天地无情,此生此世,永生永世,永伴不离。
这七彩的会发光的绢帕是千年前她央着月哥哥用异术造的,她还记得那时的自己让收到那帕子的时候有多欣喜,又是如何的宝贝,贴身藏着,不给任何人看。
而在千年前即将死去的那一刻,她是多麽的渴望那个已经对她只有责任的月哥哥能给她一些,哪怕是一点点的回应。
看到这绢帕,栖绯再忍不住汹涌的泪意,因爲月哥哥的承诺,更因爲这绢帛出现在今时今日。
这是月哥哥给她的承诺,哪怕他已经知道自己与楚风之间有了什麽,哪怕他知道,她和那些男子间有了无法舍弃的羁绊,还是将他千年都未曾改变的心意放在她眼前,告诉她他的决定。
无论何时,无论她的爱分给了多少人,他对她的深情从未改变。
千年前,她许了一个心愿,却在千年後的今天才明白,那个人早已早最初的最初,就已将他的全部真心交给了自己。
千年前她放出一朵白莲,终於在千年之後的今天,得到了月哥哥的答案,一个永远将她守护的承诺。
他甚至早已想清,爲了她放弃自己的立场,甚至已经默认了那些男人留在自己身边,愿意让其他人分享自己。
她感动,更心痛。
不远处的黑船的甲板上,梵倾周身却散发着强烈的寒意,这个无论遇到何事都淡定从容的朗鸣皇此时脸色发黑,尽是怒意。
月冉!
梵倾此时恼恨得很,月冉在属於他的日子里频频出手,明明知道他是爲栖绯报仇给他添堵。
也只能忍着,毕竟,在栖绯心目中,最重要的只有月冉。
想到自己那些曾经的所作所爲,那些曾经对栖绯造成的伤害,心下不免多出几分黯然。
可无论如何,他都不会放弃栖绯,这个从千年前就已经认定的爱人。
「衆人听令。
」
转眼後,他还是那个温润、自信、果敢的梵倾,那个让人无法不敬服,不能也不敢忤逆的朗鸣皇。
「臣在。
」数人齐齐跪地。
「随朕将皇後迎回朗鸣!
」
「是!
」齐齐的应答声直入云霄,在湖面回响。
突入的黑色船只将原本围在小筏周围的画舫,木筏撕开一道缺口,而站在船头的紫衣男子跳下大船,落在栖绯面前,握住栖绯的手。
「皇後,随朕回朗鸣。
」
「梵倾?你……」
她话音未落,男子已将她向怀中一带,紧紧搂住。
「栖绯,我们回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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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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