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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英啊,姑妈之前听你小叔提过一嘴,你大学在读的是行政管理是吗?”
顾明轻轻揉了揉纪英的手,眼含慈爱望着她:“觉得能适应吗,有没有兴趣到姑妈公司去看看?”
纪英吐了吐舌头:“是的,我才学了没几个月诶姑妈,但还挺想去参观的。
在学校还挺适应的,就是感觉上了大学反而比高中更忙了,时间都不固定,感觉高中老师都是骗人的,还说什么上了大学就轻松了。”
顾明被她的表情和吐槽逗笑了:“哈哈哈哈哈,你愿意来就行,我们留个聊天软件的联系方式,约你非常有空的时间。”
纪英表示非常愿意。
前面在开车的南流景也噗嗤一下笑出了声:“加一,我也这么觉得,每门课还打平时分,更加不能摸鱼了。”
纪英狠狠点头又摇摇头:“虽然摸鱼不好,但是心理落差也太大了,一时还不能接受。
不过,流景哥可是b大的,应该是属于上课不会摸鱼的那种好学生吧,我质疑你!”
南流景利用后视镜看了眼纪英,笑意更甚,戏谑道:“质疑无效,谁说b大不会摸鱼的,我也有很多听不懂的,上课摸鱼,课后再重新学,你哥是人不是神。”
纪英看见他用后视镜看自己了,那双眼睛中的迸射出的光芒,温度是真的高,不由在心里感叹道:你就是神衹吧。
见纪英不说话,南流景自己感觉是他把小姑娘噎得气短了,不由地懊恼,瞅你这张快嘴。
“不过我挺多同学上课确实从来没摸过鱼,都还挺专心的,嗯,”
南流景拱了拱鼻子,赶紧找补:“就算开小差、摸鱼也不是经常性啦,刚才是逗你的,不然我老妈肯定揍我啊。”
听到这话,顾明从后面瞪了南流景的后脑勺一眼,臭小子,拿你老妈当借口。
纪英还在回味那个眼神,哦了一声:“不愧是你。”
又突然间灵光乍现:“啊,刚刚就是我们人际交流课程中的晕轮效应!
我和你交谈太注重你的学业水平了,嘿嘿,对不起,流景哥。”
“不愧是你,这是学魔怔了,我好像也在书上看过这个说法。”
南流景模仿她的语气,不禁失笑。
顾明看着兄妹的互动,有丝丝缕缕的想法在脑海里稍纵即逝,想捕捉时就捕捉不到了,干脆摸了摸纪英的脑袋。
当局者迷,旁观者也不够清呐。
纪英那天过得相当开心,不仅饱了口福还饱了眼福,一桌子美食吃到撑,还见到了这叁位美的美、帅的帅的新长辈,对她又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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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的话:今天有点事情要忙,就一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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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霜是血债累累的魔界至尊,死后穿进一本宫廷耽美文,成了残疾将军祁雁的恶毒男妻。祁雁,雍国战神,因功高震主遭昏君忌惮,被废经脉,断双腿,赐婚男人羞辱于他,他忍辱负重,韬光养晦,终于杀了昏君一统天下。而原身将死于大军乱蹄践踏,死无全尸。新婚当日,苗霜被人掀起盖头,看到祁雁那张阴沉冷漠的脸,竟与他的死对头泊雁仙尊长得一模一样。苗霜呵。当恶毒反派是吧,没人比他更擅长。洞房花烛夜,他将祁雁一番羞辱,让一身傲骨的大将军拖着伤体侍奉于他,并骗他说已经给他种下情蛊,今生今世你只能爱我一人。祁雁看他的眼神冰冷隐忍,恨不能将他抽筋扒皮。发现祁雁藏在枕下的匕首,苗霜笑着挑起他的下巴,放蛊虫咬破他的皮肤,对他说这是生死蛊,从此以后你我同生共死,谁也别想独活。祁雁气得将牙龈咬出了血,几欲跟他同归于尽。得知祁雁的造反计划,苗霜羞辱他一个废人竟也有胆量行谋逆之事,又给他杀人于无形的蛊毒,让他去毒害大雍皇帝,对他说你的龙椅由我来坐,你的龙床由我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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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